废品收购人员“不知法”进班房

    刚刚过去的这个“五一”假期,可能是黄某最刻骨铭心的劳动节,因为她是在班房度过的。买卖废弃油漆桶也犯法吗?可能很多人完全没概念,就如黄某,直到被抓还在喊冤枉。记者从南湖区警方获悉,最近因收购、加工废弃油漆桶被惩处的黄某并非孤例,4月6日,余新曹庄集镇上一家物资回收公司就因涉嫌收购、加工废旧油漆桶被查处,5名嫌犯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    犯罪嫌疑人黄某在七星经营废品收购生意已有11年,她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成立于2005年。自今年2月起,黄某开始收购废旧油漆桶,并设立了一个简易的“加工场”,收来的废油漆桶直接露天堆放,别说使用专业固废进行清理,她的“加工场地”连最基本冲洗环节都省了,直接用冲压机将油漆桶连同残余油漆一起压缩成铁块,再将一坨坨铁块堆放到回收站内的简易仓库里,累积到一定量时再转手卖出。

    大量废旧油漆桶及其压制而成的铁块,令本来就气味难闻的废品收购场内散发着十分刺鼻的气味,受到影响的群众报了警,4月27日,七星派出所民警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黄某。

    没有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、没有加工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资质……面对民警,黄某有点懵,她称自己不知道收购废旧油漆桶犯法。据其交代,废弃油漆桶她是以200元左右一吨的价格收购进来,压缩成铁块后,以每吨250元的价格卖出。在其“加工场地”上,警方查获废弃油漆桶1.6吨左右,废油漆桶压缩成的铁块8吨。目前,黄某已被南湖区警方刑事拘留。

    “根据国家废物名录中显示,废弃油漆桶系危险废物,不得随意买卖经营。”七星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,黄某在无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收购销售废弃油漆桶,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。

    “不少企业和个人由于缺乏对环保法律法规的了解,触犯法律后才幡然大悟,追悔莫及。”该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,危险废物具有毒性、易燃性、反应性、腐蚀性、爆炸性、传染性等特性,处置不当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,甚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。根据环保法相关规定,处置危险废物需要国家颁发的许可证。

    据悉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“非法排放、倾倒、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”,即可认定为“严重污染环境”,构成刑事犯罪。该负责人提醒广大企业、个人,千万不要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。